2025-07-09 106

韩国明确定义虚拟资产劳务报酬须纳综合所得税

2025年7月9日,韩国国税厅再次明确了有关虚拟资产报酬的税务政策。根据早前于2025年3月的官方答复,韩国居民若以劳务形式从海外公司获得虚拟资产作为报酬,必须依法申报综合所得税。该项规定尤其针对未通过纳税组合方式进行源泉税扣缴的个人,明确要求其履行纳税义务。

这一政策回应了随着虚拟资产在全球薪酬体系中使用日益频繁所带来的新型税务挑战。许多区块链企业,尤其是跨国运营的科技公司,已开始采用虚拟货币作为员工奖励、激励或报酬的一部分,而韩国政府显然正在强化对此类收入形式的监管。

韩国国税厅在解释中指出,若韩国居民与海外公司签署了激励合同,并以完成特定服务或工作的方式换取虚拟资产,即便该收入来源自国外,也应被视为综合所得的一部分。尤其在未有源泉税代扣的情况下,个人必须自行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一个典型的案例被引用来说明政策适用场景:新加坡某B公司计划向其韩国子公司C公司的员工支付虚拟资产作为激励报酬。尽管该员工由韩国公司雇佣,但其实际上与新加坡母公司签署合同,按照母公司要求参与区块链和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的相关工作,并以虚拟资产形式获取薪酬。国税厅明确指出,在这种情境下,该员工需要根据韩国相关税法规定,将其获得的虚拟资产收入申报为综合所得。

这项规定的出台反映出韩国税务机关正逐步建立更为细化和完善的数字资产税务监管框架。随着虚拟货币的薪酬使用范围不断扩大,政府对跨境虚拟资产流转与收入性质的界定变得尤为关键。此次明确的规定也为企业及个人提供了合规操作的依据,避免未来可能因未申报而面临罚款或税务调查的风险。

业内分析指出,该政策或将对韩国本地从事Web3、区块链和元宇宙等新兴科技领域的从业人员带来较大影响。尤其是自由职业者、远程开发人员或在国际项目中担任顾问角色的人员,若通过个人钱包直接接收虚拟资产奖励或报酬,更需留意税务合规。

总的来看,韩国此次强化虚拟资产劳务收入的税收监管,既是对数字经济发展趋势的主动回应,也体现出其在推动税收透明化、合规化方面的积极立场。随着各国陆续出台相关政策,虚拟资产薪酬将不再是“灰色地带”,从业者也应及时了解法规变化,合理规划税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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